教务处〔2025〕8号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工作的指导、评价和服务,以经常性、随机性、大覆盖面的课堂听课活动推动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促进教风学风持续提升,进一步落实《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听课管理办法》(时珍院发〔2024〕39号)要求,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推进课程建设。
现就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听课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课人员及要求
参加听课的人员主要包括学院党政领导、教学督导、职能处(室)管理人员、学部(院)领导及教学管理人员、任课教师等。听课次数根据各类听课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安排每次为1-2学时,具体次数规定如下:
学校领导:
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其中每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听课不少于1次。
其他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听课不少于1次。
教学管理部门及学部负责人:
教务处负责人、学部(院)院长及教学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
每周听课不少于1次,覆盖各类课程及教学环节。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监察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团委、学院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后勤保障处、网络信息中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计划财务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办公室、保卫处等单位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任课教师:
任课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二、工作要求
突出重点:听课应重点关注思想政治理论课、新开课程、新聘教师授课、学生反馈较多的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
注重实效:听课人员需填写《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听课评价表》(附件2),对教学内容、方法、效果及课堂管理进行客观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
强化反馈:听课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授课教师及所在学院反馈,教务处汇总后定期通报共性问题并督促整改。
三、听课形式与安排
1.开学第1周为集中巡查听课,具体安排详见附件4;
2.听课人员可根据教学和管理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的听课或随机听课,可以个人单独随堂听课或集体听课;
3.教龄未满3年的教师,由各学部(院)采取青年教师导师制或以老带新的办法,组织安排听课;
3.各学部(院)可根据教学和教学研究的需要,适时开展观摩课、公开课等,组织有关人员听课,
四、材料提交
请各听课人员于每月30日前将《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听课评价表》提交至教务处620办公室。教务处将于学期末汇总通报听课任务完成情况。
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教务处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