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5〕206号
各学部(院):
为加强我校教研室工作科学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发挥教研室在教育教学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印发〈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时珍院发〔2024〕2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5年度教研室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本次教研室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注重实绩,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我校所有教研室、教研室主任。
三、考核时限
(一)教研室自评:12月18日前完成;
(二)学部(院)评议:12月23日前完成;
(三)学校复审:12月26日前完成。
四、考核内容与标准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师资队伍建设、日常教学管理、课程建设、教学资料归档等方面。
(二)考核标准
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五、考核程序
(一)教研室自评
各教研室依据《2025年度教研室工作量化考核评议表》(附件1)中的要求,组织召开教研室会议,对本教研室工作进行总结,撰写教研室工作总结(附件2),并准备支撑材料。
(二)学部(院)评议
各学部(院)成立考核小组,《2025年度教研室工作量化考核评议表》对教研室工作进行评价,确定考核等级及排名。
(三)学校复审
学校组织专家,结合教研室工作总结、支撑材料及教研室工作量化考核评议表对学部(院)的评议结果进行复审。
(四)全校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学校优秀教研室名单。该教研室主任同时被评定为学校优秀教研室主任。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基层教学组织,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有教学事故发生;
2.出现师德师风问题;
3.有其他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六、考核结果
学校认定为“优秀”的数量一般不超过参与考核总数的1/3。被评为学校优秀教研室的,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予以表彰;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研室要进行整改,对教研室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切实改进教研室工作。
对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撤销优秀教研室荣誉称号,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七、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部(院)于12月23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将教研室总结、支撑材料、考核评议表、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李勇老师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zxyjwc@126.com。
八、其他要求
各学部(院)应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