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6]141号
各学部(院):
为更好地服务地方发展与企业需求,培育一批高素质高水平人才,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卓越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时珍院发[2024]8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6级“卓越人才培育计划”学生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拥护党的全面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习态度端正,品行良好;
(二)勤奋好学,基础扎实,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潜质;
(三)入学高考成绩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
二、选拔对象
2026级护理学、康复治疗学、药物制剂、生物制药4个专业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选拔名额
每个专业的“卓越人才培育计划”学生人数在50人以内
四、工作流程
(一)制定实施方案(2026年8月25日-31日)
各学部(院)制定2026级“卓越人才培育计划”学生选拔实施方案,并于8月31日前报教务审定备案。
(二)学生自愿报名(2026年9月1日-4日)
学生根据自己意愿,填写《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卓越人才培育计划”学生申请表》(附件1),并交至所在学部(院)
(三)资格审查(2026年9月5日-9日)
各学部(院)根据实施方案,对申请学生的入学高考成绩等材料开展审查,并按照1.5:1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的学生名单,并在学部内公示不少于三天,无异议后启动综合能力测试工作。高中阶段获得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奖者可优先入围。
(四)综合能力测试(2026年9月10日-14日)
各学部(院)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实施方案自行组织综合能力测试,拟定入选学生名单,填写《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拟入选“卓越人才培育计划”学生名单》(附件2),各学部(院)院长审核签署意见后,报至教务处赵老师。
(五)结果公示(2025年9月15日-20日)
教务处对各学部(院)选拔程序和结果进行审定无误后,在教务处网站或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三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经批准入选“卓越人才培育计划”的学生,将进入“卓越班”学习。
五、其他要求
(一)各学部(院)要高度重视本次选拔工作,大力宣传、积极动员、认真组织,高质量做好本次2026级“卓越人才培育计划”学生选拔工作;
(二)各学部(院)要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择优选拔,其间要做到信息公开、流程规范、民主监督;
(三)各学部(院)要严格按照选拔流程开展该项工作,对照时间节点按时上报材料,确保相关工作有效推进、高质量开展。
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教务处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