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6]139号
陈星,系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级法学1班学生,大学学号:24401010141,因个人原因提出休学申请,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一章相关条款之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同意陈星同学休学申请,休学期自2026年8月24日至2027年8月24日,休学期满前一周凭本材料及相关证明办理复学手续,逾期不办理者将作自动退学处理。
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教务处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