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学校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资助〔2026〕14号

各学部(院):

为进一步推动校风、学风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学生更好地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学校决定评选2025-2026学年度学生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办法

1.请严格按照《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中的要求和条件严格评选;

2.评选工作由各学部(院)负责,本着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比。各学部(院)初评结果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评定范围

2025级、2024级、2023级在校生。

三、评定要求

1.各学部(院)应以主题班会等形式学习奖学金评定办法,做到学生100%知晓;

2.学生成绩应以学校教务系统成绩为准;

3.违纪、恶意拖欠学杂费的学生一律不能参评。推荐名单中一旦发现此情况,经查实后一律取消学生评选资格,不再通知更换学生;

4.单项奖学金实行申报制,由学生本人向班级提出申请,学部(院)成立评议小组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审核;

5.各学部(院)将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获评学生名单、支撑材料及评审报告一并上报学生管理资助中心(提交材料请按汇总表学生名单顺序进行整理并在右上角标注序号)。上报的材料,请严格按照规定表格格式填写,须经辅导员签字、学部(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各学部(院)公章,上报材料见附件;

6.如发现不按规定、不符合条件推荐的,一经查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直接取消学生评选资格,且不再通知更换学生。

四、评选时间

各学部(院)务必在9月17日之前完成奖学金评定工作,并于9月17日14:00前将获奖学生名单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各学部(院)应严格按照《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要求,完成学部学校奖学金评选;9月17日14:00前,各学部(院)资助负责人将《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2025-2026学年奖学金汇总表》及评审报告(电子版、签字盖章纸质版)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交视为放弃;

2.严格程序。各学部(院)要严格按照《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开展2025-2026学年学校奖学金评选,并在学部(院)公示不少于1个工作日;

3.反馈渠道。各学部(院)要开通学生关于2025-2026学年学校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反馈渠道,主动公开反馈邮箱,并将学生反馈的情况及时汇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可发送至邮箱:810351346@qq.com、1142072462@qq.com;

4.存档备查。各学部(院)应将所有原始资料统一专人保管,以便核查;

5.落实监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学部(院)评选工作进行抽查,加强落实监督;

6.问题咨询。如奖学金评选工作问题可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0851—88657089转112。

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9月8日

滚动至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