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23年版)》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鼓励中青年教师积极参与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以教促研,提升科研技能、科研水平和科研质量,开展科研成果评优奖励,加大对中青年教师的科研支持力度。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激励对象
本院所有青年教师
二、激励方式
(一)组建院内科研导师团队
学院组织推荐德才兼备的教师担任“传帮带”科研导师,以“导师+新人”模式手把手进行指导,促使青年教师教科研能力的成长。
(二)搭建平台积极研修
学院将教科研培训纳入学校研修,同时积极借助教育部、省教育厅等各级平台对青年教师开展培训,加大对青年教师教科研的培训力度。
(三)奖励机制保障
将青年教师的科研获奖情况纳入教师业绩考核,并给予科研奖励,资助办法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将科研成果与职称评定相挂钩,提升青年教师教科研积极性。
三 、激励程序
学院积极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参加国家、省各类教学竞赛。(一)参加比赛前事先报学院科教办知悉;
(二)参加比赛后将相应获奖材料复印件报学院科教办留存。
四、其它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由学院科教办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