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集体备课和集体听课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培育出一批品牌课,成长涌现一批好老师,切实增强大学生对思政课的获得感,使思政课成为学生真心喜欢、终身受益的课程,依据《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和《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集体备课和集体听课管理办法。

一、集体备课

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教研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教研室集体备课是在教师个人备课的基础上,相关教师共同研讨,交流经验、集思广益,达到共识,完善教学方案,提高教师授课质量的一种活动。集体备课可以实现教学资源共享,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培养青年教师的重要途径。

(一)集体备课内容

    根据课程的特点,以及教学大纲的要求、教学内容的需要、学生的思想状况以及教学实际情况制定集体备课的内容,重点围绕教学思路的设计、教学内容的处理、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探讨、教学调研分析、学科前沿以及课堂教学、课件制作以及实践内容方面的问题展开

(二)集体备课要求

    1.思政课相关教研室每学期都要制定“教研室集体备课计划”,备课内容、时间和次数由教研室安排,要涵盖课程的重点内容。教研室集体备课纳入教研室的教学工作。报学院审核。

    2.按照教学计划确定主备课人。主备课人在集体备课前必须完成教案、讲稿的编写和教学课件的制作,提前请教研室主任或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审阅并提出修改、调整意见。

3.教研室要提前将备课内容、时间、地点通告参加集体备课人员,参加备课人员应认真做好相应的准备。

4.主备教师须精心呈现准备的内容,备课组成员讨论时应畅所欲言,谈出自己的观点与设想,供大家参考;备课格式规范。课题明确、目标确定准确,要体现学科教学模式。重点、难点确定恰当。使用教具简要标明,提倡积极运用现代媒体;要体现“精讲”原则。教材的重点、难点、关键点要详备。精讲内容恰当,时间安排合理。注重传授知识,培养能力与陶冶情操的有机结合。

5.备课前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大纲,钻研教材,能准确把握所讨论部分的重点、难点,以便在集体备课时有针对性地发言;备课时的讨论应围绕重点、难点、疑点、教法、学法的设计进行,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三)集体备课程序

1. 参加人员

学院领导、教研室全体教师、院内外兼课教师。

2. 备课形式

(1)主备课人主讲

(2)老教师示范讲课

(3)青年教师试讲

3.备课流程

(1)主持人宣布备课计划安排,对本次集体备课做必要的说明。

(2)主备课人介绍备课情况,展示教案、讲稿和课件,阐述教学思路和教学方案设计或进行预讲。

(3)集体研讨:参加备课人员针对备课情况发表个人意见,交流教学经验、体会,提出改进意见。

(4)主持人对研讨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对教学方案提出修改、调整意见,达到共识。主备课人根据意见进行教学调整。

(5)集体备课记录:要完整、详实,整理记录和原始记录要存档。

(6)教学实践反馈:集体备课后,通过教学实践的检验,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反思,对教学方案进行再修改,通过集体备课积累经验,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考核评价

1.集体备课作为一项常规教研活动,因此开展集体备课要求教师必须人人参加,无故不参加者或迟到、早退的教师,将与绩效考核挂钩;影响年终考核和评优评先等。

2.教师应积极承担集体备课任务,积极发言,表现出主人翁态度。对消极对待,不乐意接受任务的教师,将会影响年终考核和评优评先等。

二、集体听课

   集体听课是更好坚守课堂教学主阵地,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它是教师之间实现教学资源共享,教改信息共享,教法学法共享,彼此取长补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听课要求

     1.教研室每学期初制定“集体听课计划”,计划包括听课和被听课的人员、听课时间等,报学院审批。集体听课纳入教研室的日常教研活动。

     2.每次听课前,授课老师要提前做好准备,完成课件、教案等教学资料的准备。

     3.听课老师要认真做好准备,提前5分钟到教室,完整听完一节课,中途不得离开,要做好听课记录,做出科学评价。

(二)听课程序

1.听课教师在签到表签到。

2.授课老师讲课、教师听课小组听课、学生听课小组听课。

3.听课时间:自然课时一节课。

4.听课结束后,教研室主任要把教师和学生的听课记录表收集好(学生要做出科学的评价),召集听课教师集中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5.教研室主任要及时把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授课教师。

6.教研室主任把教师听课签到表、教师和学生的听课记录表等资料统一上交学院科教办。

(三)考核

     1.集体听课是教研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位教师都应该积极参与,不得无故缺席。每位教师的参与情况将与本人的年度考核与评优评先等挂钩;

     2.听课教师的签到作为各类考核的重要依据;

     3.每次集体听课结束后,教研室主任要对教师和学生听课记录表的评价给予统计,核算出每次被听课教师的评价指数,该指数作为授课教师的年终考核的重要标准。

三、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教研室参照本办法执行。

四、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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