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5〕49号
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学生王宇杰因个人原因提出退学申请。经学院研究决定,批准学生王宇杰退学申请。
请辅导员督促以上学生在一周内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退学离校手续。
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教务处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