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6]129号
各教学单位:
为持续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建设,严把课堂教学入口关,切实保障新学期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现就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教师试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讲对象
1.本学期新入职的专任教师;
2.承担新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试讲时间
各教学单位须于2026年8月21日前完成所有试讲工作。
三、组织形式
本次试讲工作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各教学单位须组建由学部(院)院长、教学副院长、青年教师导师、教研室负责人及专业教师等构成的听课评议组,成员不少于5人,负责对本单位新教师试讲进行综合评价与指导。
四、试讲内容
试讲工作分为讲课与评课两个环节:
(一)讲课环节。讲课内容由试讲教师自选,应围绕某一知识点或教学环节进行简练、完整的教学活动,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鼓励教师合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辅助教学,并有机融入课程思政内容。试讲教师须提前准备所授课程的教案、PPT等教学材料。
(二)评课环节。评议组通过听课、查阅教学资料、现场点评等方式,对试讲教师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与设计、教学方法
与手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与指导反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试讲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确保试讲考核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材料规范,及时归档。各教学单位须完整保存试讲工作的全部过程材料,教师试讲工作相关情况将纳入期中教学检查范围。
(三)严把入口,审核前置。参加试讲的教师须提前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所授课程的课程大纲、教学设计及课件,经导师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参加试讲。试讲时须携带上述材料供评议组
查阅。
(四)结果运用,闭环管理。试讲工作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整体试讲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对试讲效果欠佳的教师,应通过结对帮扶、教学培训、集体磨课等多种途径进行针对性指导与帮助;对试讲结果不合格的教师,取消其本学期该课程的授课资格,由所在教学单位另行安排符合条件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
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教务处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