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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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202627


各学部(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6年度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校该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6年度贵州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个类别。

(一)重点项目

坚持“四个面向”战略导向,坚持产业出题、高校答题、市场阅卷,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领域、医药健康与生命科学领域、生态环境与绿色低碳新兴领域、人工智能等交叉学科融合创新领域和防灾减灾技术等基础性公益性问题,鼓励采取“科学家+工程师”的校企联合方式,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产出具有一定影响和可落地应用的成果,支撑我省“6+3”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和高校重点学科专业建设。

资助金额:每项省教育厅资助不超过60万元

完成时限:不超过4年

申报单位:医药学部、护理学部、健管学部、信息工程学部

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主持过厅级及以上项目,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团队支撑。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申报数量:每个学部至少提交1项申报材料,鼓励跨学部、跨专业组建团队撰写高质量项目申报书。

最低产出要求:基础研究类应提交1份科技报告并获得收录证书;形成不超过5篇代表性成果,形式包括论文、科学数据、实验装置、算法模型等,项目资助号必须排在所有资助来源的第一位,即第一标注。成果转化类可以以技术许可费、技术服务费、技术入股作价等形式,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实际到帐金额不低于受资助金额的50%,也可以提交1份完整科技报告并获得收录证书,授权发明专利不低于2件,与至少1家企业签订技术合作意向或委托开发协议。

(二)一般项目

聚焦高校学科专业发展需求,重点支持高校教师开展自主选题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着力提高全省高校整体科研能力,项目组要吸纳一定比例的在读学生参与。

资助金额:每项省教育厅资助经费不超过4万元

完成时限:一般为3年

申报单位:医药学部、护理学部、健管学部、信息工程学部

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最低产出要求:提交项目研究报告1份,阐明研究过程、初步发现和后续计划;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须注明“贵州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资助项目”和编号,下同)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至少2篇(高质量学术论文收录范围包括SCI一区、SCI二区、EI(中文源刊)、SSCI、CSSCI、A&HCI、“三报一刊”、CSCD、《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目录、中国科协高质量科技期刊(T1/T2级)、北大核心期刊,下同);经费执行率不低于80%。

(三)青年项目

重点支持青年教师开展自由选题的探索性研究,着力培养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资助金额:每项省教育厅资助经费不超过2万元

完成时限: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申报单位:医药学部、护理学部、健管学部、信息工程学部

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女性可放宽至40周岁。

最低产出要求:提交项目研究报告1份,阐明研究过程、初步发现和后续计划;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质量学术论

文至少1篇;经费执行率不低于75%。

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申报数量:每个学部至少提交4项申报材料,鼓励跨学部、跨专业组建团队撰写高质量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学部申报

各学部组织本学部项目申报工作,鼓励跨学部、跨学科组建项目团队,在2026年9月10日前填写2026年度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1753720025@qq.com)备案,8月27日—9月21日,组织学部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业务指导与初审,完成初审后汇总项目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邮箱。

(二)学校评审

科研处在学部材料收齐后,9月22日—9月28日组织校级专家开展集中评审,对申报项目的立项必要性、实施可行性、申报材料规范性等开展综合评审,确定校级拟推荐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项。评审结束后对拟推荐项目开展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收到异议经核查处置、重新公示后无异议的项目,方可作为学校推荐项目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三)系统提交

项目申请人通过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即贵州“科技大脑”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kjt.guizhou.gov.cn)进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时间2026年9月1日9:00—10月8日18:00前完成项目申报,科研处于10月9日18:00前完成系统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时间结束后,各学部要将项目申报情况汇总后电子版报送科研处邮箱(附件3)。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正式在职专任教师。

(二)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人同时主持的省教育厅同类在研项目不得超过1项,主持和参与的省教育厅在研项目合计不得超过3项。主持的省教育厅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新项目;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科技厅等其他财政资金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因科研诚信问题被禁止承担财政性资金项目的,在禁止期内不得申报。

(三)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四)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技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合理安排经费使用。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高校已培育过的具有较好研究基础的项目,或有明确转化应用前景,或与企业联合申报的项目,或支撑省外高水平大学重点帮扶学科建设的项目,或与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合作申报的项目(需提供相关合作基础佐证)。

四、其他事项

(一)重点项目。省教育厅对各高校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再提交专家评审,经专家评审并按程序审定后,公布立项项目。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二)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省教育厅组织对各校提交的申报材料复核后,委托高校公布立项项目并进行过程管理。

科研处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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