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预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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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2026〕11号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有组织科研建设,精准对接国家社科基金与教育部人文社科顶层部署,提升项目申报质量与立项率,现启动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校内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项目类别

(一)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1.项目类别:年度项目(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专项培育项目等(以2026年官方公告为准)。

2.申报范围: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阐释、中国式现代化、新质生产力、数字治理、乡村振兴、人工智能伦理、古典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等国家战略与前沿领域。

3.人员条件:

(1)重点/一般项目: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青年项目:男性≤35周岁、女性≤40周岁(以2026年1月1日为界);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得申请,在站博士后按规定渠道申报。

(二)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1.项目类别: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以及辅导员研究专项、思政理论课专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专项等。

2.申报范围:教育学、法学、文学、历史学、哲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全学科领域,需契合指南方向或聚焦前沿问题。

3.人员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青年基金项目: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以2026年1月1日为界);

4.自筹经费项目:需提供校外经费来源证明。

二、预申报对象

我校具备独立科研能力与研究基础的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须符合对应项目申报基本条件(职称、学历、年龄等,以正式公告为准)。

三、预申报目的与意义

1.精准培育:聚焦国家与行业需求,打磨选题方向,优化申报方案,夯实项目基础。

2.专家赋能:通过校内同行评审、专题辅导与一对一修改,提升申报书质量与合规性。

3.限额统筹:省级项目实行单位限额推荐,预申报为校内遴选、择优上报提供科学依据。

4.规避风险:统筹选题重复、人员限项、格式规范等问题,避免申报失败。

四、时间安排

1.动员与选题阶段:2026年1月14日—2026年4月25日各学部(院)组织学习2026年申报指南与近年立项案例,申报人确定选题、组建团队、完成初稿框架。

2.材料提交阶段:2026年4月26日—5月10日申报人提交预申报材料,各学部(院)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3.校内评审阶段:2026年5月11日—5月25日科研处组织形式审查与学术评审,反馈修改意见,形成推荐名单。

4.打磨上报阶段:2026年5月26日—国家/教育部正式申报系统关闭前申报人根据意见完善申报书,科研处协助对接正式系统与材料提交。

五、材料要求

(一)提交材料清单:《申报书初稿》(参考2026年官方模板)电子版+纸质版1份(A4双面打印);《论证活页》(3000字内)电子版+纸质版1份;前期研究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

(二)命名规范

文件夹:部门+姓名+2026国社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文件:姓名+项目名称+申报书/活页/意向表/成果汇总

(三)报送方式

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1753720025@qq.com

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620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部(院)广泛动员,精准指导,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应报尽报,严控申报质量。

2.严守规范:申报人对材料真实性、原创性负责,严禁科研不端行为;严格遵守申报书格式、字数与页数要求,避免形式不合格。

3.限报管理:每人限牵头预申报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以正式公告为准)。

4.时限要求: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补报,学部(院)须按时完成汇总报送。

七、其他事项

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与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正式申报通知、指南及系统开放时间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教育部社科司官方发布为准。科研处将适时组织申报培训会、专家论证会与一对一辅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科研处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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