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及教学任务落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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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2025〕164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及教学任务进行下发,请各学部(院)根据通知要求安排落实好以下事宜:

一、工作安排

1.教学计划: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汇总2026年春季学期各专业开课课程,填写教学计划表(附件1),学部(院)教研室、科教办、负责人审核后将电子版、纸质版(签字)于2025年11月5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2.教学任务:教务处汇总各专业教学计划,于2025年11月6日将教学任务表下发至开课部门。

3.课程信息及教学计划录入:各开课部门于11月7日前将课程信息录入至教务系统;各教学单位于11月7日前将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录入至教务系统。

4.教学任务落实:各开课部门根据教学计划,于11月7日至11月14日将课程具体落实到任课教师。

5.系统课程排课:各开课部门12月11日前在教务系统内完成所有排课任务。具体排课时间:外聘教师11月17日至11月18日前完成排课任务;涉及实验、实训等多教师授课情况于11月19日至11月24日前完成排课任务;通识课程(3学分及以上)及专业课于11月25日至12月4日前完成排课任务;通识课程(2学分及以下)于12月5日至12月8日前完成排课任务:教务处于12月9日至12月10日进行教室排课及学生配课,12月11日各开课部门检查所有排课情况完成排课任务,预计教学周第16周12月12日至12月14日进行学生选课,

6.教室安排:本着优先学生的原则,除实验、实训及特殊教师外由开课部门进行教室安排,其他所有教师上课地点由教务处统一进行安排,开课部门仅落实课程及教师上课时间,若出现场地不够的情况,将由教务处随机调整自有教师上课时间。

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安排。凡课程计划规定应该开设的课程,原则上必须开课,各教学单位不得随意变动教学计划,如确需临时变动,需书面阐明理由,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后,交教务处审核批准,否则不予调整。

2.原则上教师每天课程排课不得高于6节,尽量在工作日内上课,周日不得排课。周二下午教研室主任不安排课程、周四下午全校自有老师不排课。

3.通识类课程的课堂规模原则上控制在100人左右,并结合教学资源据实安排。

4.教辅人员(行政人员、辅导员等)承担教学任务及教师承担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教育学院课程的情况,需填写《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承担教学任务申请表》(附件2),经审核同意后可承担教学任务,并向教务处备案,教学管理由开课部门管理。

5.提升“人课匹配度”。通过教学观摩、学生反馈、同行评价等方式,定期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确保其与所教授课程的难度和要求相匹配。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包括学生评教、同行评价、督导评价等)排名靠后的教师,要适当降低任课量,投入更多精力提升教学质量。

6.鼓励教师教学科研融合发展。依据《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修订版),各学部(院)在安排教学任务时要组织教学科研型教师提前申请,明确科研等相关任务和折算学时,合理安排课堂教学任务。

7.2026年春季学期学校将全面启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教师在完成基本任务的基础上,尽量控制课堂教学任务,确保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投入教学改革,确保教学质量。

8.加强组织领导。各教学单位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确保教学计划安排和任务落实有序开展。

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教务处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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