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李灵美同学休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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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2025〕84号

李灵美,系我校信息工程学部2024级软件工程1班学生,大学学号:24405060120,因个人原因提出休学申请,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一章相关条款之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同意李灵美同学休学申请,休学期为一年,自2025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1日,休学期满前一周凭本材料及相关证明办理复学手续,逾期不办理者将作自动退学处理。

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教务处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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