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2025〕19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关于组织申报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2025年度“健康产业”专项科研项目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与要求,经过项目征集、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决定对2025年“健康产业”专项科研项目予以正式立项。现将项目立项名单(附件1)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合同书签订
请项目负责人在2025年7月4日前,到科研处完成《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健康产业”专项科研项目立项合同书》(附件2)的签订工作。立项合同书将作为项目实施、监督检查与验收的重要依据,请务必认真填写,明确项目的各项任务指标、实施进度计划以及经费预算安排等关键内容。
二、项目组织实施
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立项合同书的约定,精心组织项目的实施工作。组建专业、高效的项目团队,确保项目按照计划有序推进。
三、经费管理与使用
项目经费将按照《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拨付与管理。请项目负责人严格遵守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项目经费。合理安排经费支出,确保经费使用合规、透明、高效。
四、项目监督与检查
科研处将依据立项合同书,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项目负责人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相关资料。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偏差,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主动向科研处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五、项目验收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立项合同书的要求,及时向科研处提出验收申请。项目验收将依据立项合同书所确定的各项任务指标与验收标准,对项目的完成情况、技术成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进行全面评估。请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收集和整理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财务资料等,为项目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科研处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