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5〕52号
各学部(院):
为切实做好学生实习工作,确保实习质量与安全,现就开展2026届学生实习动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动员对象
2026届全体参与实习的学生及相关指导教师。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时间:各学部(院)自行拟定,在5月26日至5月30日期间完成;
(二)动员地点:各学部(院)自行拟定;
(三)实习政策解读;
(四)实习安全与纪律要求;
(五)往届优秀实习生经验分享;
(六)各学部(院)应分专业召开实习动员会议,结合专业特点,明确实习任务、考核标准及注意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需成立实习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实习前动员全覆盖。
(二)重点强调交通、人身、财产及职场安全,防范传销、诈骗等风险。
(三)指导教师需定期跟踪学生实习情况,及时解决突发问题。
(四)实习结束后,学生需提交实习报告、单位鉴定表等材料,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
四、其他事项
实习期间学生需严格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规章制度,不得无故脱岗。
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教务处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