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5〕33号
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一章第四十条第(一)款“学生因病,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县级以上)诊断证明,需停课治疗、休养达一学期总学时数三分之一(含)以上者”及第(三)款“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院认为必须休学者”之规定。批准侯万敏等9名学生休学。
休学期从2025年4月至2026年2月底。休学期满前一周凭本材料及相关证明办理复学手续,逾期不办理者将作自动退学处理。
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教务处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