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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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2025〕30号


各学部(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教高函〔2019〕12号)文件精神,《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确保毕业实习教学环节落到实处,现将我校2026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毕业实习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实行校、学部(院)两级管理。

1.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白宗新

成  员:姚晓艳、李丽、朱耀乾、肖良武、张 俊、李齐松、周勇、刘武洋

职  责:统筹规划全校毕业实习工作、明确总体要求,协调校属各部门资源;审核实习计划并监督执行落实情况,制定专业实习大纲,拟定考核标准;对接实习单位需求,匹配实习岗位;做到实习前动员,实习后总结,做好学生实习阶段过程管理;协

助解决学生退宿、重新申请宿舍问题,确保实习学生床位充足;以就业为导向进行实习指导,实现实习-就业有效衔接。

2.各学部(院)成立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好本部(院)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切实做好毕业实习各项节点要求及进度安排的宣讲、实习工作计划制定、组织协调、动员、监督、检查、总结等工作。

二、实习形式

2026届毕业实习采取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学校鼓励学部(院)开展集中实习,2026届本科毕业实习须以集中实习为主。各学部(院)要把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统筹考虑,实习内容能够较好地支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1.集中实习:教务处和各学部(院)协作对接实习单位,组织安排学生到岗参与毕业实习教学活动。教务处对接实习医院、教学医院为主,学部(院)加强与已建立合作关系的实习基地、校企合作单位沟通联系,拓展实习岗位。对于集中实习的,各学部(院)要派专人担任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实习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学生实习中遇到的问题。

集中实习学生需签订《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本科毕业生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1),交由学部(院)保存。实习点小组长需负责携带《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本科毕业生实习派遣函》、《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本科毕业生实习接收函》(附件2)前往实习单位报到。

注:“派遣函”根据最终实习学生名单以实习单位为一组,由学部(院)完善内容,汇总至教务处统一盖章;“接收函”待学生报到后,由学部收集盖章原件,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留存。

2.分散实习:学生自行联系、落实实习单位。

(1)分散实习单位要求:须满足专业实习大纲,能够指导学生完成相应实习内容;分散实习单位的具体标准由学部(院)制定,报教务处备案。对于分散实习的,学部(院)要给学生配备专门的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了解学生实习单位的情况,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对学生的实习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做好指导记录。

(2)学生需签订《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本科毕业生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1),《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本科毕业生分散实习管理协议》(附件3),《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4),由各学部(院)审核后保存。

(3)各学部(院)必须严格审批学生分散实习申请。应加强对学生选择实习单位的审核和管理,掌握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

(4)凡是选择分散实习并获准的同学,学校教务处协助出具《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毕业实习介绍信》(附件5),以班级为单位由学部(院)收集后,统一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盖章。

四、实习时间安排

1.2025年春季学期:2025年6月30日(最晚到岗时间)

2.2025年秋季学期:2025年9月底、10月底(最晚到岗时间根据下学期课程安排确定)

各专业实习时间安排详见《2025年毕业实习时间安排(2026届毕业生)一览表》(附件6)

3.学生在毕业实习时段应与校内其他课程错开(不以实习为由缺席上课或以上课为由缺席实习;有补考、缓考的学生请自行关注学校相关通知)。

工作时间节点

1.实习前准备阶段:

2025年4月1日-2025年6月30日

(1)4月25日前,各学部(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习大纲和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报至教务处。

(2)5月16日前,分散实习学生将所选择的实习单位和岗位信息上报学部(院)老师,老师汇总上报学部(院),学部(院)审核后汇总报至教务处备案。

(3)5月23日前,教务处、学部(院)对接实习单位,联系实习岗位,学部(院)须向教务处每周汇报拓展实习岗位数量。

(4)5月30日前,学部(院)分配各实习单位实习学生名单,汇总后报至教务处。

(5)6月10日前,学部(院)做好实习动员工作,留存资料。

(6)6月20日前,联系实习单位确定各实习单位到岗信息(具体报到时间、地点、联系人、所需其他相关材料等)并通知学生。

(7)6月30日,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学生必须全部到岗开始毕业实习。

2.实习阶段

2025年6月30日-2026年5月31日

(1)实习学生开始毕业实习后,必须按时到达实习单位、按时按岗参加实习,不得擅自调换单位和离开。

(2)学生不得随意变更实习单位或延期实习时间。若确需变更实习单位或岗位,应及时与学校指导老师进行沟通,得到许可后方可变更。实习期间,每个学生仅可申请一次变更实习单位或岗位。

(3)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毕业实习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不得迟到、早退或脱岗。

(4)在实习期间,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时,须按照实习单位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履行和办理请假手续。

(5)各学部(院)应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掌握学生实习情况,统一管理和考核,确保学生毕业实习活动的顺利进行。

3.实习后总结阶段

(1)学生实习结束后,学部(院)要召开毕业实习工作座谈会,认真总结毕业实习工作,形成总结报告,总结内容可包括:本年度实习工作概况、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

(2)学部(院)组织老师做好毕业实习材料归档及存档(实习手册、实习报告等)。

(3)指导老师评定毕业实习分数,并在一周内将毕业实习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教务处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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