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级第二学期“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资格复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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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2025〕12号

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卓越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关于开展2024级第二学期“卓越人才培育计划”工作安排的通知》及学部(院)卓越班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经学生自主申报,所在学部初审、教务处复审,现将2024级第二学期卓越人才培养复审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3天(2025年2月26日至2月2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教务处书面反映,需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651138(教务处)

电子邮箱:szjwc621@qq.com

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教务处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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