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学生张科休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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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2024〕117号

健管学部:

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一章第四十条第(一)款“学生因病,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县级以上)诊断证明,需停课治疗、休养达一学期总学时数三分之一(含)以上者”及第(三)款“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院认为必须休学者”之规定,依学生个人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部(院)、学工处、教务处审核,学院研究决定,批准学生张科休学。

序号所属学部姓名学号班级
1健管部张科221706030362022公共事业管理3班

休学期从2024年12月至2025年8月。休学期满前一周凭本材料及相关证明办理复学手续,逾期不办理者将作自动退学处理。

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教务处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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