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级第二学期“卓越人才培育计划”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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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2024〕114号

各学部(院):

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卓越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时珍院发〔2024〕88号)相关规定,现对我校2024级第二学期“卓越人才培育计划”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卓越人才培育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旨在培养具有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人才,以服务社会发展需求。的实施将遵循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公平公正、质量为本的原则。“计划”由教务处统筹安排,各学部(院)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在校内外公开,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学生根据相关规定自愿申请,学部(院)组织考核和录取。

2.学部(院)成立工作实施小组,由学部(院)负责人任组长,相关教研室、专业负责人、教师及辅导员组成。按照学校统一安排,负责“计划”在本学部(院)的落实,具体负责学生选拔、教学计划落实、过程管理、教师安排、考核评估等。

3.学部(院)成立教师指导组。学部(院)选派“卓越人才培育计划”班(下文简称“卓越班”)辅导员、3-5名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卓越班”的组织管理、教学安排、学生指导等工作。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卓越人才培育计划申请对象

2024级护理学、康复治疗学、药物制剂、生物制药4个专业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遴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习态度端正;

2.勤奋好学,基础扎实,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潜质;

3.入学高考成绩、在校必修课成绩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优秀;

4.具有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

三、报名方式

学生填写《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卓越班”学生申请表》(附件1),交所在学部(院)科教办。如遇不清楚的问题,可咨询各学部(院)科教办或教务处。

四、具体程序

(一)发布工作安排通知(2024年12月6日)

教务处发布2024级第二学期“卓越人才培育计划”工作安排通知。

(二)发布实施方案(2024年12月10日)

各学部(院)制定“卓越人才培育计划”实施方案,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审定备案,并在学部(院)网站公布。科教办做好“计划”工作的咨询与指导工作。

(三)学生申请(2025223日-24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卓越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交所在学部(院)科教办,逾期不予受理。学生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教务处关于卓越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和各学部(院)卓越人才培育计划实施方案,了解卓越人才培育计划相关条件,如有疑问可向学部(院)科教办或教务处咨询。

(四)资格审核及公示(2025年2月24日-28日)

学部(院)对申请学生进行成绩考核,按照1.5:1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的名单(2月24日-25日),经学部(院)领导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在教务处网站公示通过资格审核学生名单,公示三天(2月26日-28日)。

(五)综合能力测试(2025年31日-3日)

学部(院)成立工作组,对学生进行综合能力测试,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术兴趣、知识能力和发展潜质。综合能力测试结束后,学部(院)将拟入选“计划”学生名单、考核成绩、排名情况等分别以纸质、电子版方式报教务处。纸质版需经学部(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考核成绩=高考成绩×30%+必修课加权平均分×30%+综合能力测试×40%;

(六)结果审定及公示(2025年34日-7日)

教务处组织“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部(院)考核结果进行审定,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入选“计划”名单,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七)学习开启(2025年310日)

经批准参与卓越人才培育计划的学生,从第三周开始转入新班级学习。

五、注意事项

1.“卓越班”的学生组成采取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实行淘汰制。各学部(院)要加强对卓越人才培育计划政策的宣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积极参与。

2.学生应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要求,各学部(院)认真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监督电话:0851-88657079 纪委监察办公室

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教务处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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