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督促校园内建设(维修)项目施工安全责任落实,保障校园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及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报备范围
校园基础设施建设(维修)项目、办公教学科研场地(场所)的改造、维修、装饰项目及其他涉校外单位(人员)来校施工的项目。
二、报备时间
项目批准后正式开工前。
三、报备部门
1.校园基础设施建设(维修)和场地修建(维修)类项目向学校项目部、学校保卫处报备;
2.办公教学科研场地(场所)的改造、维修、装饰项目及其他涉及校外单位(人员)来校施工的项目,向项目管理部门(合同甲方)、学校保卫处报备。
四、报备内容
1.向各部门报备资料执行建筑施工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定相关;
2.向学校保卫处报备资料包括:
(1)工程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管理部门,施工地点范围、施工时间区间,人员管理方式等;
(2)许可证明。包括开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或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施工资质、安全资质、动火证等复印件;
(3)安全管理措施。包括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承诺书等;
(4)进场人员设备情况。包括施工管理人员花名册、施工人员花名册及管理方式(需说明驻场、市内居住及安全管理措施)、施工设备(需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防护措施)、车辆(进出校园情况)。适时增加的车辆、人员随报;
(5)动用明火报备。包括动火项目、类型、人员证件、防护措施等;
(6)根据施工性质其它需要报备的安全方面材料。
五、报备程序
1.施工单位在主管部门指导下,从学校保卫处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同时准备本制度第四条要求的相关材料;
2.项目主管部门完成相关审核;
3.到学校保卫处完成报备,现场签订安全承诺书;
4.向各部门报备资料程序执行部门要求。
六、报备要求
1.所有报备材料均要求提供纸质版;
2.填写表格必须完成相应的签字、盖章;
3.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提供材料、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七、其它
1.学校保卫处随机检查各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如发现与报备不符情况,将严肃处理,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停止施工,违犯法律法规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2.进场前未及时报备的项目,延迟报备期为5个工作日,否则停止施工;
3.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实施,下发前已经开始的施工项目按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全部报备手续;
4.本规定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附件:
1.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建设(维修)施工安全报备表
2.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建设(维修)施工人员、车辆安全管理报备表
3.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建设(维修)施工安全承诺书
4.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校内动火备案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