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5 年冬季暖冬补助工作的通知

资助〔2025〕28号

各学部(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学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修订)》文件要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开展我校 2025 年冬季暖冬补助学生资助工作。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 2025-2026 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在籍学生。

二、资助标准

500 元/生。

三、名额分配

序号 学部(院) 名额分配 备注

1 健管学部 44

2 护理学部 50

3 医药学部 60

4 信息工程学部 37

5 马克思主义学院 9

四、评选方法

学部(院)推荐制。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部(院)应对此次冬季暖冬补助评选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完成此项工作;

2.各学部(院)以本学部(院)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为单位组织推荐评选,由各学部(院)评审小组初审,等额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3.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尊重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申报材料要真实可靠,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4.经各学部(院)审核同意后,在本学部(院)公示 1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申请表、公示材料、暖冬补助拟资助学生统计表及评审报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未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视为放弃。

六、材料上报清单及时限

请各学部(院)认真组织评选,并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前以学部为单位将公示情况说明纸质版(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评审报告、暖冬补助拟资助学生统计表电子表格与纸质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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