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2025〕21号
各学部(院):
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5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的通知》(黔财教〔2025〕40号)文件精神,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请各学部(院)严格按照评选通知的相关要求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5-2026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在籍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三、资助标准
一档助学金2700元/生/年;
二档助学金2600元/生/年;
三档助学金2500元/生/年。
四、评选方法
各学部(院)以本学部(院)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为单位组织评选,由各学部(院)评审小组初审,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五、评选要求
1.各单位应对此次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完成此项工作;
2.在评选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尊重保护“学生个人隐私”在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申报材料要真实可靠,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各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本学部(院)公示3天(要保护好学生的个人信息、隐私,严禁公示“个人敏感信息”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在评选环节上,不能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敏感信息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后,将评审报告、公示材料、学生初审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未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学院视为放弃。
六、材料上报清单及时限
(一)学生材料(学部留存备查)
1.贵州省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2.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见附件2;
(材料整理顺序:每名学生表格材料由上到下依次为:贵州省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及其他证明材料)。
(二)各学部(院)材料
1.评审报告(学部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章);
2.班级评议小组名单和班级评议记录,每班一份(学部留存备查);
3.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纸质版(附件3,学部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章);
4.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电子版(同上)。
(三)上报时间
2025年11月14日前。各学部(院)将评审报告纸质版、公示材料纸质版、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电子表格与纸质材料报送张应丹老师处。
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