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资助〔2024〕21号

各学部(院):

为进一步推动校风、学风建设,奖励立志成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鼓励他们立足专业学习,传承中医药文化,砥砺他们“博学多闻 精勤济世”的优秀品质,为社会培养综合素质突出、专业能力过硬的合格人才,学院决定评选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办法

1.请严格按照《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和条件严格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若有学部(院)因符合条件者不足分配的名额数,则剩余名额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回,另行安排。

2.评选工作由各学部负责,本着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比。各学部(院)将初评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审核发放。

二、评定范围

二年级及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定要求

1.各学部(院)应以主题班会、主题团日活动等形式学习新制定的奖学金评定办法,做到学生100%知晓。

2.学生成绩应以学校教务系统成绩为准。

3.转专业学生在转专业前班级参加评定。

4.各学部(院)将奖学金申请表、获评学生名单汇总表、支撑材料及公示报告一并上报学生管理资助中心。如发现不按规定、不符合条件推荐的,一经查实,学生管理资助中心将直接取消学生评选资格。

5.各学部(院)上报的材料,请严格按照规定表格格式填写,须经学部(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部公章,上报材料见附件。

四、评选时间

各学部(院)务必在12月10日前全部完成评定工作,并将获奖学生名单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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