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冬季暖冬补助工作的通知

资助[2024]20号

各学部(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学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开展我校2024年冬季“暖冬补助”学生资助工作。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2024-2025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在籍学生,原则上优先考虑特别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500元/生。

三、名额分配

序号学院名额分配备注
1健管学部18 
2护理学部22 
3医药学部23 
4信息工程学部13 
5马克思主义学院4 
 合计80 

四、评选方法

学部(院)以本学部(院)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为单位组织评选,由各学部(院)评审小组初审,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部(院)应对此次冬季暖冬补助评选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完成此项工作;

2.在评选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尊重保护学生个人隐私,在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申报材料要真实可靠,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各学院领导审核同意后,在本学部(院)公示3天(要保护好学生的个人信息、隐私,严禁公示个人敏感信息,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在评选环节上,不能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敏感信息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后,将公示材料、暖冬补助拟资助学生统计表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未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学部(院)视为放弃。

六、材料上报清单及时限

请各学部(院)认真组织评选,并于2024年12月9日前以学部为单位将公示情况说明纸质版(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暖冬补助拟资助学生统计表电子表格与纸质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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