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底清理个人借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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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位教职工:


为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确保年终财务结算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财务制度相关规定,现对校内个人借款进行集中清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清理范围
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所有因公务借款尚未办理报销或还款手续的教职工(包括差旅费、设备采购、项目预支等各类借款)。


二、清理时限
请相关教职工务必于2024年12月21日前完成报销或还款手续。逾期未处理的,将按学校规定从工资中扣还,并可能影响后续借款申请。


三、办理方式

  1. 已发生业务:请持合规发票、审批单等原始凭证,到财务处办理冲账手续。
  2. 未使用借款:直接将款项退还至学校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见财务处通知),并持还款凭证至财务处销账。

计划财务处
202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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