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在我省部分高校开展学分制收费试点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6〕1446号)及我校《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微专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拟定2026年微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学费按学生当年实际修读学分核算缴纳。现将收费标准予以公示。
贵州中医药大学计划财务处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