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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王丽等两名学生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0 11:46:12


根据《贵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第三十条、《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经学院2021年第七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王丽、孔立两名学生给予退学处理。

因无法直接递送,特以公告递送,名单附后。学生本人若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于公告期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供申诉者再予以受理。公示期结束,证明该退学处理决定书已送达。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30日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方式:17378358910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白龙路9号

特此公告!

 

 

                            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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